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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学知识
绿色食品知识

  一、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通常都冠之“绿色”,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环境,因此定名为绿色食品。
  二、开发绿色食品的重要意义:
  1.发展绿色食品保护农业环境。发展绿色食品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主动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和耕地。2.保障人们身体伊朗。3.提高农业和食品加工业的经济效益。4.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当前发展绿色食品的紧迫性:一是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农产品相对过剩。市场约束增长,亟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二是我国加入WTO在即,许多不占比较的产品,面临从根本上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增加竞争力的严峻挑战;三是全球范围内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我国政府对此也给予了高度重视。
  三、国内外绿色食品发展情况:
  自20世纪60年代印度“绿色革命”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绿色革命的浪潮,绿色产品受到消费者的广科学家认同和真诚喜爱,据统计,1989年北美绿色产品贸易额达1060亿美元,西欧为1000亿美元,亚太为500亿美元。1992年,全球市场技术和产品贸易额为2500亿美元。1999年,世界绿色产品贸易额达到5000亿美元,2000年可达6500亿美元。经济学家就预言,绿色产品将成为21 世纪国际市场的消费主导。随着绿色产品贸易的发展,绿色产品“标签制度”开始盛行,并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8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开始向绿色产业的方向发展,特别是以生物资源开发为主体的绿色食品有了很大的发展。1993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北京成立。据不完全统计,到1999年度止,全国已拥有700多个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开发了1600多个绿色食品,并初步形成了农工商综合经营、科研、生产、加工、检测、储运、销售一条龙运行格局,据预测,绿色食品将成为我国21世纪的主导食品,目前,发展绿色食品产品,已成为我国产品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和适应国际市场的大趋势。
  四、绿色食品必须具备的条件:
  绿色食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布告会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3.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4.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制定的包装、装璜和标签规定。
  五、产品或产品的主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的含义:
  产品或产品的主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是指:农业初级产品或食品的主要原料,其生长区域内没有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染及水域、上游 、上风口没有污染源对该区域构成污染威胁。
  六、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包括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操作规程。
  种植业的操作规程系指农作物的播种、施肥、灌水、喷药及收获等各个生产环节中必须遵守的规定。
  水产养殖过程中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七、绿色食品的卫生标准:
  绿色食品的最终产品必须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部门依据绿色食品卫生标准检测合格,绿色食品卫生标准参照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制订,通常高地或等同现行标准,有些还增加了检测项目。
  八、关于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装璜、商品的标准签的特殊规定:
  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装璜应符合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要求。《农业部“绿色食品”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绿色食品产品出厂时,须印制专门的标准签,其内容除必须符合国家GB7718-94标准外,还应标明主要原料产地的环境、产品的卫生质量等主要指标。
  九、绿色食品标志的含义: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十、国际上与绿色食品相类似的食品称谓:
  国际上与绿色食品相类似的食品在英语国家多称有机食品,在芬兰、瑞典等非英语国家称生态食品,在日本称自然食品。虽然叫法不同,但基本上都是指限制产品生产过程中化学肥料、农药和其他化学物质使用而生产的食品。
  十一、哪些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批准注册,按商标分类法规定的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类食品,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随着绿色食品事业的不断发展,绿色食品的开发领域逐步拓宽,不仅会有更多的食品类产品被划入绿色食品标志的涵盖范围,同时,为体现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的思想,一些用于食品类的生产资料,如肥料、农药、食品添加剂以及商店、餐厅也将划入绿色食品的专用范围而被许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目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正式拓宽注册范围的申请。
  十二、绿色食品标志的管理单位(部门):
  绿色食品标志注册人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由该中心管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绿色食品工程的机构,1990年筹备并积极开展工作,1992年11月正式成立,隶属农业部。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发展绿色食品的方针、政策及规划;管理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组织制订和完善绿色食品的各类标准;开展与绿色食品工程相配套的科技攻关、宣传、培训活动;组织或参加国内外相关的经济技术交流及合作;指导各省市区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工作;建设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协调绿色食品环境、食品监测网的作。为了在全国更好地发展绿色食品,监督、检验各地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保证质量,该中心在全国设有委托管理机构,到目前为止,已在全国29个省区设立委托管理机构32个。
  十三、绿色食品标志申请程序:
  绿色食品标志申报程序是:申请在中心注册的九大类食品(即工商管理局商标注册29-33类)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二)由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者,由定点环境监测中心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价;(三)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评价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早报材料进地审核,合格的通知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对申请产品进行抽检,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六)终审合格的申请人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报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八)人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抽检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裁决。
  十四、消费者如何识别绿色食品:
  凡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上都同时印有绿色食品商标标志、文字和批准号,其中标志和绿色食品四个字为绿色衬托的白色图案。除包装标签上的印制内容外,尚贴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防伪标签,该标签上的编号应与产品包装标签上的编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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