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侵蚀广布于农村山区,制约新农村的建设
南方8省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从地形变化看,“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而农村丘陵山区的主要特点是:山高坡陡、土层浅薄,陡坡耕地的表土每年流失达1厘米。有人说,“水土保持就是抢救分布在农村为主的、有限的、不可再生的土壤资源”,的确如此。当前,制约我国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未消除,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未根本改变。党中央已将“三农问题”列为全党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全面加强和解决农村生产建设与发展问题。水土流失是限制农村生产发展的首要障碍,因此,土壤侵蚀问题必须得到重视和解决。
针对南方8省农村水土流失面临的具体情况,对当前农村侵蚀问题必须抓好以下三点:
1加强水土流失的生态建设与综合治理
据湖南、江西、福建等地的经验,在农村水土流失的治理上,应以“坡改梯,兴产业,促治理”的模式,实现水保与经济双赢。具体应抓好:坡耕地改造与发展果蔬产业相结合,退耕还林还草与发展林牧相结合,林业治理与发展生态旅游相结合,工程治理与高产稳产相结合等四个方面。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水土流失面貌,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经济状况
大量事实证明,农村山区植被的砍伐,主要是因农民生活与烧柴的需要,一旦烧煤、沼气问题解决,经济得到发展,这些长期植树造林、制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就能在广大农村实现。由此可见,农村根治水土流失的方向在于重新构建减少水土流失的生态环境的整体,而不是只靠单一的、某一种具体的水土保持措施,而这些措施的效果,必须从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得以体现。因此,对经济贫困、缺粮少粮的山区农民来说,应扶持他们发展有利于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农副业生产,增加农民的收益。
3增加农业投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体制。
在农村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强度上,当前只靠当地政府的资助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必须得到上级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并需要在投资政策方面向农村与山区倾斜,使得农村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与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得到稳定。
总之,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与当前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六项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将山区工业化、农村能源化以及新农村居民点与自然村建设作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农村的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建设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