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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前沿 |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湿地公约》 |
关键字:湿地
时间: 2003-10-10 点击率: 110027 |
摘 要: 本世纪初,全球范围内对湿地的众多价值的了解使人们对湿地日益关注起来。人们开始意识到排水和把湿地转为它用可能对环境和人类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经过各方努力,1971年在伊朗的拉姆萨尔通过了《湿地公约》的文本。1974年,澳大利亚成为《湿地公约》的第一个缔约国。1975年12月21日,随着澳大利亚、芬兰、挪威、瑞典、南非、伊朗和希腊的加盟,公约开始生效。 |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湿地公约》
本世纪初,全球范围内对湿地的众多价值的了解使人们对湿地日益关注起来。人们开始意识到排水和把湿地转为它用可能对环境和人类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经过各方努力,1971年在伊朗的拉姆萨尔通过了《湿地公约》的文本。1974年,澳大利亚成为《湿地公约》的第一个缔约国。1975年12月21日,随着澳大利亚、芬兰、挪威、瑞典、南非、伊朗和希腊的加盟,公约开始生效。
自生效之日起,《湿地公约》共组织了8次缔约国大会(国家林业局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 2001)。历届缔约方大会及其主要成果为:
1980年11月,在意大利卡利亚里(Cagliari)召开了第1届缔约方大会,规定了国际重要湿地标准。
1984年5月,在荷兰格罗宁根(Groningen)召开了第2届缔约方大会,制定了公约实施框架。
1987年5~6月,在加拿大里贾纳召开了缔约方特别大会以及第3届缔约方大会,规定了缔约方大会的权力、建立常委会、预算和常设执行局(或称秘书处)。
1989年7月,在瑞士蒙特勒市(Montreux)召开了第4届缔约方大会。大会再次修改国际重要湿地标准,决定建立蒙特勒档案(Montreux Record),设立湿地保护基金。
1993年6月,在日本钏路召开第5届缔约方大会,发表了钏路声明,决定建立科技评审组。
1996年3月,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召开了第6届缔约方大会。大会通过了1997~2002年战略计划。
1999年5月,在哥斯达黎加召开了第7届缔约方大会。大会决定编纂一套工具书,正式确认国际鸟类组织、世界保护联盟、湿地国际和世界自然基金会为公约的伙伴组织。
2002年11月18日,第8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在西班牙瓦伦西亚召开。
《湿地公约》还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制定了一个联合工作计划。根据这一工作计划,《湿地公约》将主要负责促进有关内陆淡水、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等内容的行动。《湿地公约》还制作了一个有关政策制定、立法和国际合作的工具箱,为世界各国政府提供指导,以确保为各个国家和分享湿地资源及流域的邻国提供尽可能最好的行动框架。
1998年《湿地公约》决定采用一种新的整体设计方案。该方案反映了湿地所能提供的众多功能、服务及效益,以及对水这一生命之源的依赖。《湿地公约》已经为各个层次的行动提供了框架,包括国际、区域、跨国境、国家和地方层次。
摘自《全球变化与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和碳蓄积》,于贵瑞主编
北京:气象出版社,2003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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