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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生态大讲堂 |  
                    
                     
                      | [新闻背景]不同海域海水“健康”程度如何判断 |   
                      | 关键字:null   
                        
                        时间: 2004-01-31  点击率: 207005 |   
                      | 摘 要: 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记者李斌)为满足海洋环境质量评价的需要,我国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对近岸海域等概念进行了解释。 
 近岸海域是指我国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海域,尚未公布领海基线的海域及内海,指负10米等深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海域;近海海域是指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平行向外20海里的海域;远海海域是指近海海域外部界限向外一侧的我国全部管辖海域。
 
 海水环境质量有清洁海域、较清洁海域、轻度污染海域、中度污染海域和严重污染海域之分。清洁海域是指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较清洁海域是指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二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轻度污染海域是指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三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中度污染海域是指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仅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严重污染海域是指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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