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生态大讲堂 |
生物多样性会议未就给自然“定价”达成一致 |
关键字:自然环境,损失,生物多样性
来源: 新华社 作者:杨骏
时间: 2005-02-03 点击率: 164721 |
摘 要: 自然环境损失是否也应该估价,就像温室气体减排交易那样让人们为环境污染付费?针对这一问题,28日在巴黎结束的生物多样性国际会议仍然无法得出明确结论。 |
自然环境损失是否也应该估价,就像温室气体减排交易那样让人们为环境污染付费?针对这一问题,1月28日在巴黎结束的生物多样性国际会议仍然无法得出明确结论。
会上大多数科学家都认为,物种和自然环境在人类活动下以极快的速度消亡或遭到破坏,人类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然而这种损失至今没有被量化,或者说被“市场化”。如今一只山鹰意外死亡的损失可能还不如一只蜗牛的价格,因此是否也要给自然“定价”,成了有关专家争论的焦点。
与气候变化问题不同的是,生物多样性领域至今还没有像《京都议定书》那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京都议定书》硬性规定了工业化国家温室气体减排量,这使“温室气体减排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催生出一个减排市场,既提醒人们污染环境要付出代价,又控制了总体的气体排放量,还可以帮助一些发展中国家建设环保项目。
而保护生物多样性目前还没有类似的手段。比如发生油船漏油事故,人们只是对受害者作出经济赔偿,却没人对自然环境遭受的损害缴“罚单”。英国约克大学的查尔斯·佩林认为,要想让决策者们拿出具体行动,就必须对目前生物多样性的总体价值进行估价。比如纽约市就估算了避免其水源地卡茨基尔山环境恶化所投入的费用,而且发现如果放弃该山另寻水源地,成本要高得多。
然而法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研究员泰拉松却认为,让自然具有价值很重要,但并不意味着要让它货币化,因为自然的概念远远超过了温室气体减排问题。而本次大会科学委员会主席洛罗也认为,给自然“定价”会引发伦理问题,因为这是人为定的价,而自然的价值并不会因为定价而成为一个具体价格数字。
尽管尚存各种争论,本次大会仍然就组织一个生物多样性研究国际专家队伍达成了一致,这个队伍将为各国制定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政策提供依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