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2005年4月6日) 讯 近日,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龙潭水库内的网箱养鱼场进行了强制拆除,水库供区6万居民饮上了清洁放心水。
龙潭水库系龙潭镇6万人的饮用水源。自1998年起,龙潭水库内建起了网箱养鱼场进行网箱养鱼。由于长期投放大量鱼饲料,严重影响了水库水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引起当地居民的不满。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该县环保局对此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据《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业主在3个月迁出网箱养鱼场,但业主未在限期内迁出。县人民法院在接到该县环保局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依法作出非诉行政执行裁定,对网箱养鱼场进行了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