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
环保总局认定《无极》拍摄活动违反环评法 |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时间: 2006-05-17 点击率: 1053492 |
人民网北京5月16日讯 记者赵永新报道:广受关注的电影《无极》剧组在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碧沽天池进行外景拍摄事件,是否违反了相关环境法?今天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做出肯定回答:《无极》剧组拍摄活动中违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已责成云南省环保局依法对剧组进行处罚,限期恢复拍摄地生态植被。
该负责人说,目前拍摄现场进行了部分清理和恢复。但是,100米长的沙石路尚未清除,因建设破坏的500平方米草甸、杜鹃等植被一时难以恢复。环保总局已责成云南省环保局,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剧组为拍摄活动修建的道路和建筑物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限期责任单位恢复拍摄地的生态植被,强化环境管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对类似《无极》事件的处理还存在法律障碍。由于目前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尚缺乏相应认定标准和处罚依据,亟须明确生态破坏程度、生态补偿、处罚依据等法律界定,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统一监管,实现生态保护从单要素管理逐步向功能、系统管理方式的转变。
据新华社合肥5月16日电 (记者王立武)因风光奇特而被誉为“天然摄影棚”的安徽省黄山市,历来是影视剧组青睐的拍摄地。记者近日从环保部门获悉,黄山市将出台规定,要求在黄山境内旅游景区拍影视剧必须先进行环境评估和论证,不进行“环评”将被禁止拍摄。
黄山风景区有关负责人称,他们依照规定,对进入核心景区的各类摄制组都全程监管,严禁影视剧组在内的任何单位与部门在景区内搭建建筑或设施。
《人民日报》 ( 2006-05-17 第11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