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长江流域湖泊面积正在大面积减少,湖泊生态系统及资源组成正遭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或破坏。近日,由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华东地区部分省、市联合开展的《长江流域地质环境遥感调查与监测》项目已完成。作为湖泊大省的江苏,湖泊保护现状究竟咋样?记者昨就此作追踪采访。
据参与项目调研的专家介绍,目前长江流域约有湖泊面积14000平方公里,接近全国湖泊面积的1/5,是我国湖泊分布密度最大的地区。由于泥沙大量淤积,洲滩迅速发育,围湖造田不加节制,该流域湖泊迅速发生演变。根据遥感解译统计,仅长江中下游湘、鄂、赣、皖、苏五省因围垦而消亡的湖泊面积就多达1.2万平方公里,致使湖泊对江河的调蓄作用日益减少。
据了解,我省湖泊面积达6853平方公里,湖泊率为6%,居全国之首。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太湖和洪泽湖,位列我国五大淡水湖的第三和第四位;面积在100-1000平方公里的有高邮湖、骆马湖、石臼湖、宝应湖、白马湖、阳澄湖。面积在50—100平方公里的有长荡湖、邵伯湖、淀山湖、固城湖。这12个省管湖泊作为水源地,起着调蓄洪水等作用。
调查显示,由于非法圈圩、过度开发、淤积严重等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江苏的湖泊面积也迅速减少。其中里下河腹部地区的湖泊湖荡面积,上世纪60年代末为992平方公里,到1991年盛夏为216平方公里,而到1997年仅剩58.5平方公里,这一数字到目前又进一步下降,13年减少7成,减少库容11亿立方米。洪泽湖原来的有效调蓄库容为35.5亿立方米,现在经测量,只有25.9亿立方米,相差9.6亿立方米。
为此,专家建议,应建立一整套湖泊生态保护体系。首先着手进行湖泊数据库的建设,对湖泊动态变化“了如指掌”,然后在对湖泊生态功能定位基础上,划分出核心区、缓冲区和开发控制利用区等,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生态保护措施。同时,根据湖泊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提出对湖泊流域的管制要求,防止在利益驱使下的过度开发利用。人们有理由相信,在江苏“环保优先”的大背景下,江苏“湖泊明珠”将得到有效保护。(来源:扬子晚报2006-08-07,汤雅蓉 李彦 祖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