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网络介绍 CERN新闻 规章制度 在研项目 论文与出版物 学术动态 生态知识 人员招聘 人员组成 English

    CERN新闻
   综合新闻
   科研新闻
   国际前沿
   友好往来
   大事记
   中国生态大讲堂
   CERN科技贡献奖
   CERN综合评估
   国际长期生态学会议资料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IUCN生态系统管理简报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湖北]:我省出台汉江"环保问责"细则 考核沿线14市县
来源: shuiyu   时间: 2006-12-09  点击率: 1014766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2006-12-09(记者金涛通讯员李飞)针对汉江日益严峻的污染形势,省政府实施“环保问责制”,把防治目标和任务分解到14个沿线市县,江水质量将成为考核当地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昨日,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议出台考核细则。

    汉江是长江最大支流,在我省境内长865公里,流域面积7.88万平方公里。近年来,汉江污染不断恶化,每年排入的工业和生活废水达6.89亿吨,其中总磷量为1.7万吨,COD(化学需氧量)为25.32万吨,整体水质呈现富营养化。

    监测表明,去年,汉江干流25个监测断面中只有5个断面的水质达到三类,符合功能要求。8条主要支流中有6条河流的水质为五类或劣五类。

    专家介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汉江中下游水量减少,水污染形势将更加严峻。

    多年前,我省就制定了保护汉江的一系列规定,但责任只落到相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压力不大。

    此次考核工作由省政府组织。十堰、丹江口、襄樊、老河口、谷城、宜城、荆门、钟祥、沙洋、天门、仙桃、潜江、汉川和武汉等14个汉江沿线的市县政府纳入考核。

    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不制定与环保法律法规相悖的“土政策”;不袒护、包庇环境违法行为;不干预环保正常执法;保证环保基础设施正常建设和运行;严格关停“十五小”企业;环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均大于95%%;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大于80%%,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大于40%%。

    考核结果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将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暂时没有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 版权所有
| 网络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