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2007-01-05)(记者文慧)昨日,武汉市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了《武汉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按照规划,2030年前,武汉市将斥资7亿元建设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使该市成为享誉全国的“湿地之城”。
湿地是地球上一种介于陆地和水域的独特的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
武汉市湿地总面积约3358.35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9.54%,居全国同类城市之首,包括河流、湖泊、沼泽类型天然湿地和库塘、稻田类型人工湿地。
目前,该市湿地资源破坏严重,主要表现在:围湖造田等人类活动影响,湿地面积不断减少;生物资源过度利用,生物多样性受损;湿地污染加剧,水体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湿地水土流失,泥沙淤积现象严重。
武汉市已建立蔡甸沉湖、新洲涨渡湖、黄陂草湖和木兰湖、江夏上涉湖、汉南武湖6个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50.7万亩,仅占天然湿地面积的21%。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该市制定了湿地保护总体规划。
武汉市将对湿地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在武汉外环线以外,对具有国际或国内重要保护价值物种的、自然生态系统相对完好的天然湿地,规划建设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和修复为主;在武汉外环线以内,对受到一定程度干扰破坏、但又具有生态旅游价值的湿地,规划建设湿地公园,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保护和抢救性恢复。到2030年,武汉市规划建设10处湿地自然保护区、8个湿地公园,湿地保护面积169万亩,占天然湿地面积的72%。该市将开发利用其中的60%,通过依法保护和治理,使湿地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使湿地生态系统达到动态平衡。
规划目标分三个阶段完成,规划总投资为7.36亿元。武汉市将建立国家、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湿地保护投入机制,湿地自然保护区以政府投资为主,湿地公园以社会投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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