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土壤所成立了科研质量和道德监督委员会,并向全所发布科研质量和学术道德规范(试行),要求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加强科研质量和学术道德监督,发扬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研究所成立了科研质量和道德监督委员会,在维护良好的学术行为规范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科研人员(含研究生)的实验设计、数据记录和处理、实验室环境、分析测试方法等,并向所学术委员会定期汇报。 具体包括:
(一)实验室、温室和田间试验设计和布置规范性 (二)分析方法标准化和操作规范性 (三)实验和分析数据记录规范性 (四)科研论文数据可靠性 (五)科研成果鉴定与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六)实验室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情况 (七)其它有关科研质量和科研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