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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 |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 |
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大会,揭开了人类共同保护环境的新纪元,大会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和《环境国际行动计划》。为了落实这次大会的精神,联大决定成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旨在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它的活动包含了从大气和陆地生态系统、环境科学和信息的提高到解决环境灾害和紧急事件的预警能力等广泛的问题。UNEP总部设在肯尼亚的Nairobi(奈洛比)。它同时在其它地区还设有办事机构,包括巴黎、日内瓦、东京、海牙、华盛顿、纽约、曼谷、墨西哥、蒙特利尔(加拿大)、麦纳麦(巴林首都)等。由58个国家构成的理事会为UNEP的最高决策机构;环境事物局负责联合国内的环境活动和事物的协调工作,由环境基金会资助活动资金。UNEP在纽约、日内瓦等7个城市设区域办事处或联络处。凡联合国成员国、专门机构成员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均可加入。
UNEP的宗旨是促进环境领域内的国际合作,并提出政策建议;在联合国系统内提供指导和协调环境规划总政策,并审查规划的定期报告;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以确保正在出现的、具有国际广泛影响的环境问题得到各国政府的适当考虑;经常审查国家与国际环境政策和措施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影响和费用增加的问题;促进环境知识的取得和情报的交流。UNEP成立以后,其活动主要涉及:(1)环境评估:具体工作部门包括全球环境监测系统、全球资料查询系统、国际潜在有毒化学品中心等。(2)环境管理:包括人类住区的环境规划和人类健康与环境卫生、陆地生态系统、海洋、能源、自然灾害、环境与发展、环境法等。(3)支持性措施:包括环境教育、培训、环境情报的技术协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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