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2007-01-24)(记者廖志慧、通讯员沈佳)省物价局昨日透露,今年内全省所有城镇将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在0.8元/吨左右。
本着“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物价部门今年还将进行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方面的价格改革;为提高征收率,垃圾处理费将逐步做到与水费、电费、燃气费同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