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2007-06-27) (记者唐晓安) 昨日获悉,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近日顺利通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正式纳入国家保护范畴。
由于围网养殖,洪湖昔日秀美的生态环境一度遭到严重破坏。自2004年底,我省陆续投入7000多万元用于拆围和渔民安置,至今年年初围网被全部拆除,洪湖“浪打浪”美景得以重现,同时洪湖水质出现明显好转,生态环境也得到显著改善。
评审通过,填补了我省作为“千湖之省”没有一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