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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我省出台汉江"环保问责"细则 考核沿线14市县
来源: shuiyu   时间: 2006-12-09  点击率: 972006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2006-12-09(记者金涛通讯员李飞)针对汉江日益严峻的污染形势,省政府实施“环保问责制”,把防治目标和任务分解到14个沿线市县,江水质量将成为考核当地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昨日,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议出台考核细则。

    汉江是长江最大支流,在我省境内长865公里,流域面积7.88万平方公里。近年来,汉江污染不断恶化,每年排入的工业和生活废水达6.89亿吨,其中总磷量为1.7万吨,COD(化学需氧量)为25.32万吨,整体水质呈现富营养化。

    监测表明,去年,汉江干流25个监测断面中只有5个断面的水质达到三类,符合功能要求。8条主要支流中有6条河流的水质为五类或劣五类。

    专家介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汉江中下游水量减少,水污染形势将更加严峻。

    多年前,我省就制定了保护汉江的一系列规定,但责任只落到相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压力不大。

    此次考核工作由省政府组织。十堰、丹江口、襄樊、老河口、谷城、宜城、荆门、钟祥、沙洋、天门、仙桃、潜江、汉川和武汉等14个汉江沿线的市县政府纳入考核。

    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不制定与环保法律法规相悖的“土政策”;不袒护、包庇环境违法行为;不干预环保正常执法;保证环保基础设施正常建设和运行;严格关停“十五小”企业;环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均大于95%%;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大于80%%,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大于40%%。

    考核结果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将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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