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敏感区将禁上水电项目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2007-11-18 ) (记者王成琛 通讯员乔桥)未来,长江上游不仅源源不断地向全国各地输送清洁的电力,生态也将得到有效保护。前日,记者从长江水利委员会获悉,长江水电开发将依据功能区划进行,部分生态敏感区将禁止进行开发。 据长江委总工程师马建华透露,目前,长江上游水电开发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为保护上游的生态,正在进行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中,首次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规划的目标,为此,规划中将依据区域的生态敏感程度,经全面评估后,对长江实施水电开发功能区划。 据了解,今后,长江上游的水电开发将分为四个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无法承受开发带来影响的将被划为“禁止开发区”;可承受并能逐步适应开发带来影响的则被划为“限制开发区”;开发条件好,且生态影响不大的将成为“重点开发区”;开发影响存在争议的会被划为“规划保留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