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网络介绍 CERN新闻 规章制度 在研项目 论文与出版物 学术动态 生态知识 人员招聘 人员组成 English

    CERN新闻
   综合新闻
   科研新闻
   国际前沿
   友好往来
   大事记
   中国生态大讲堂
   CERN科技贡献奖
   CERN综合评估
   国际长期生态学会议资料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IUCN生态系统管理简报

 CERN综合评估
修订后水污染防治法获通过 将严惩私设暗管排污
来源: shuiyu   时间: 2008-02-28  点击率: 846391

  中新网北京2月2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28日通过了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该法将于今年六月一日开始正式施行。

  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将予严惩,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


暂时没有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 版权所有
| 网络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