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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湿地再起围网歪风 缺乏执法手段部分水域难行
来源: shuiyu   时间: 2008-11-06  点击率: 779425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2008-11-06记者刘长风)

  2005年以来,我省斥巨资拆除洪湖湿地围网,实施了为期数年的抢救性保护,令当地生态渐渐好转。然而,去年四、五月以来,在划定的养殖区域外,当地少数人哄抢、强占湖面进行养殖,使洪湖刚刚得以改善的湿地环境又遭破坏。近日,当地多名群众向本报反映:如果不及时制止,政府投入数千万元的拆围成果可能要“泡汤”。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当地抢占湖面、划分“势力范围”的现象的确令人揪心。据了解,此事已引起洪湖湿地局及洪湖市、监利县高度重视。从今日起,相关部门将联手对这一现象予以打击。
  围网之风重起
  部分水域“无路可走”

  洪湖西南角有片名叫阳柴湖的水域。这块湖面建有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区。前日下午,记者乘渔船在湖面看到,这里有鸟类繁殖区,湖面宽阔如镜,百鸟翔集,水质清澈。而几年前,这里曾是竹竿、围网密布,四处可见捕鱼、养殖的“迷魂阵”,难见水鸟,水质浑浊,“洪湖浪打浪”成了“竹竿打竹竿”。拆围后,很久不见的鸟类飞回,水草繁密,水质得到极大改善。
  但在洪湖西北角,记者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在洪湖滨湖办事处张坊渔场:从大墩子闸下水,记者来到龚老墩、么张湖、肖老墩、大墩子等湖面,乘船行驶的一个半小时里,四处是围网与竹竿。在肖老墩、龚老墩水域,记者乘坐的船只根本无路可走。村民们说,这里的湖面“行船无水路,捕捞无水面”。
  当地渔民说,政府以前拆除围网后,水鸟飞回来了。但过了不到一年,这里的水鸟全飞走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们介绍,拆围后不久,张坊渔场少数人带头抢占湖面,有的将安置分配的湖面出让后,又在非安置区抢占,许多当地村民纷纷效仿。在场一村民也坦承,看到别人抢占湖面后,没有受罚。他感到“心理不平衡”,于是也占了20亩湖面。
  公然非法拍卖水域
  抢占湖面愈演愈烈

  洪湖湿地局介绍,政府大规模拆围时,为了照顾当地渔民生活,于2006年出台《洪湖湿地保护区拆围渔民安置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渔民每户分配20亩湖面,渔民必须在指定的养殖区域围养。而这些养殖地区的选择,是通过GPS定位具体确定的,准确无误。
  但拆围后,洪湖、监利两县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抢占湖面现象,洪湖滨湖、张坊等地抢占情节尤为恶劣。在监利桥市等地,甚至有人发布拍卖、发包湖面的通告。
  前日上午,张坊渔场群众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拍卖通告。这份发布于2007年8月的通告说,经群众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请滨湖办事处党委研究同意,将朱斗湖前垸大湖水域面积450亩发包。通告特别强调,这一水域属“非安置水域”,拍卖水域是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
  对此,张坊渔场党支部书记张某解释,湿地部门分配给该渔场的安置水域面积有1980亩,现在实际围网多了2000亩。但这些多占的湖面只是利用了洪湖的“死角”。比如:拆围后分配给渔民的养殖水域,按规定需要留下10米的河道。渔场将河道宽度减小到2米,因此节约了水域面积用于发包。他认为渔场利用“死角”不需经过湿地部门的同意。
  对此,洪湖湿地局明确表示:洪湖大湖水域属国家所有,任何发包、拍卖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这种氛围下,抢占湖面的现象愈演愈烈。当地渔民说,大墩子湖面是规划中的植莲区,现在这里却插满了竹竿与围网。“大拆围前,这里都没有围网与竹竿,可现在连这里也被人抢占了!”
  缺乏执法手段,装备不如违法分子
  歪风未能及时刹住

  死灰复燃的围湖之风为何未能及时刹住?洪湖湿地局负责人向记者“诉苦”,由于缺乏执法手段、法规冲突等原因,使得他们的工作难度很大。
  洪湖湿地局有4项职能:渔政管理、湿地保护、旅游、航运。湿地局负责人解释,由于洪湖水域面积大,众多渔民涉及监利、洪湖多个乡镇,渔民行政上属各市县管理,而其作业范围又在湖面。处理渔民的违法行为,往往需要与市县政府部门沟通、配合。在抢占湖面现象中,有少数村组干部参与或怂恿,使得打击抢占行动效果十分有限。“有些法律法规相冲突,这也给打击处理带来了困难。”该局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对于违法围网投放种苗,湿地保护条例规定可以立即拆除,但按渔政法有关规定却不行。
  洪湖湿地局小港站负责人说,打击抢占湖面现象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暴力抗法。该站两名员工执法时,曾被当地渔民打伤。有时,电打鱼的不法分子甚至拿电耙对抗工作人员。而且,有些抢占人员配备的快艇,比湿地局的更先进。一旦湿地工作人员拆除违法围网,快艇就会赶至,抗法人员手持凶器,人数比工作人员还多……
  在这种环境下,湿地局工作人员发现围网现象,往往只能说服教育;发现暴力抗法的,要与当地政府部门一级级协调,工作效率受到制约。
  洪湖湿地局工作人员认为,没有相应执法手段,是打击抢占水域现象的瓶颈。
  据介绍,鉴于湿地保护执法的难度,洪湖湿地保护局正在申报成立森林公安分局和森林警察大队。目前,执法人员人数编制已得到省编办批复。
  背景
  洪湖三年大拆围
  洪湖是我省最大的淡水湖,也是全国第七大淡水湖,水域面积53.3万亩。洪湖水面由于过度养殖,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洪湖围网养殖面积一度超过30万亩,占湖面面积的70%以上。2005年,在洪湖栖息的水禽由原来的167种减少到40种左右;天然鱼类品种已由1964年的74种减少到50余种;水生植物由过去的472种下降到2000年的158种;湖面面积比20世纪初下降了近三分之二。
  洪湖严峻的生态危机,引起了中央、湖北省及荆州市高度重视。2005年起,我省拨出7000万元专款,全面启动洪湖拆围治理行动,在三年内拆除保护区内30万多亩围网,从而使洪湖劫后重生,水质由原来的四类至劣五类迅速上升到二类至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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