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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岷江会成为一条“沙江”吗?
来源: shuiyu   时间: 2006-11-04  点击率: 98064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2006-11-03

  岷江上游建设与水土保持博弈进行时

  金秋十月的岷江上游流域,高山茂密,流水哗哗,米亚罗红叶景区、若尔盖草原再次被自驾游的车轮碾“烫”。这也是旅游黄金走廊,穿过岷江,四姑娘山、黄龙、九寨沟等知名景区沿线散布。



  “但也许过不了多久,岷江可能成为一条‘沙江’。”刚刚完成岷江沱江水土考察的成都山地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王玉宽极为担忧。据《四川省水土保持公报》(2004-2005)显示,岷江流域面积为12.6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为3.29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25.97%。而山地所今年9月底完成的调查结果初步显示,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有明显加剧趋势。与此同时,由于水电站取水发电,岷江一些支流某些段位,河道已经干涸,坦露的河床上大块圆润的卵石表明,这贫瘠的河道曾经有过“血液充沛”的美好时光。岷江支流的断流,引发流域水生生物种类锐减。“电力持续紧缺,一些水电站在加紧发电供应,他们舍不得多放一滴水下来。”


  10月9日,省水土保持局总工程师江小华和记者一行,对岷江流域水土流失现状进行实地考察。汽车穿过都江堰市,没多久,就见到奔腾的岷江了。

  记者调查  黑水河和杂谷脑河的不同遭遇

  岷江发源于阿坝州松潘县,从海拔3000多米的高山上流下,在都江堰以上为上游,自北向南流经松潘、茂县、汶川,水量十分充沛。岷江水的滋润哺育,造就了沃野千里、富庶繁荣的成都平原。

  岷江上游干流长341公里,水能资源蕴藏量428万千瓦,可开发容量达263万千瓦,有着独特的水资源和水能资源优势。水电项目是岷江流域主要的工程项目,据成都山地所提供的数据,至2005年10月,从都江堰至松潘,沿途规划、已建和在建的水电站达15座(岷江支流草坡河的10座小电站未计算在内)。绝大部分电站为径流引水式。

  汽车在蜿蜒的山路上颠簸,进入汶川,沿途几乎每个镇都建有水电站,一堆堆渣场不时出现在江岸边。

  第1站岷江流域吉鱼水电站

  从汶川县出发,行往岷江主要支流黑水河方向,这是一条旅游黄金路线,公路通向著名旅游景点黄龙。从汶川县开车约半小时就到了吉鱼水电站。

  【场景一】吉鱼水电站勒都村渣场土黄色的渣土高达六七米,宽近10米,这座“小山丘”估计有几万方。渣土从公路上倾泻而下,底部直接侵入黑水河中。站在“小山丘”斜对面的一座吊桥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黑水河和小土丘的接触位置河水泛黄。水边的两棵树在渣土的压迫下,向水面深深弯着腰。渣场底部未做任何防护措施。

  【场景二】吉鱼村公路内侧3米处的斜坡上有几户人家,水泥平房呈“7”型面向公路,门前一个小庭院。旁边还有一户正在修建房屋,砖石砌到了窗户高的位置。抬头望去,斜坡顶上赫然有一个巨大的弃渣场,高达10来米。记者爬上斜坡,沿着弃渣场周围巡走,黑色石块散落于坡脚,渣场顶部是灰色细土和淡黑色砂砾。江小华估计,这个弃渣场有10-20万方。渣场边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正在修建的房屋在渣场下方,离弃渣垂直距离仅2米。屋舍背面,用石块搭建了两米高的挡墙,但挡墙高度还没有弃渣堆底部高。“7”型房背面紧靠山丘,从渣场里“跑出来”的黑色石块散落于山丘边一棵孤独的树旁。“今年夏天下暴雨时,渣场的石块滚落下来,砸在了屋顶上。”住户王天荣至今仍心有余悸。

  【管理者说】江小华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弃渣场必须“先挡后弃”,对坡脚进行防护。勒都村渣场这种没有防护措施的行为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另外,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弃渣应该离民房有一定安全距离。他最担心的是渣场和房屋距离这么近,一旦下暴雨,弃渣完全可能被雨水直接冲下,淹没这几所房屋。

  【建设方说法】吉鱼水电站副总指挥赖发金解释,这两个渣场之所以未做好防护措施,是由于当地老百姓要求自己做弃渣场挡墙修建工作,而工程指挥部担心村民的修建不能保证挡墙的建设质量。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以至弃渣防护工程迟迟没有动工。但他表示,已和一些村达成一致意见。这两个弃渣场的防护设施将立刻开建。

  第2站柳坪水电站

  离开吉鱼水电站再往前走,行车约2小时,到达黑水河柳坪水电站库区的地界。

  【场景一】柳坪电站三号施工洞外围20米距离处

  一个工人正开着推土机将弃渣直接倒入黑水河。他自我介绍是中铁十三局的工作人员,弃渣是在修建柳坪电站支洞时留下的。在刚倒的位置边上,已有几堆同样的弃渣,沿公路岸滚落于黑水河里,在阳光下弃渣黑黝黝的,异常扎眼。

  【场景二】柳坪水电站三号施工洞往前几分钟车距公路右岸的黑水河边出现一条弃渣带,长达几百米,青蓝色的石块,灰色的砂砾。由于没有防护墙,弃渣尾部全部落入河里,滔滔河水翻滚着波浪,冲刷着弃渣。站在一座连接右岸的桥上往前望,弃渣带一直延伸到河的拐弯处仍望不到尽头。

  【管理者说】

  “水质就是这样被污染的。”江小华痛心地说,如此多的弃渣流入黑水河,将使河水泥沙增多,水质被污染,这些水将从黑水河流入都江堰。成都平原饮用、灌溉的水很多来自这里。

  “大量的渣土流失还容易引发洪灾。”江小华还有更远的担忧———大量渣土的流失,将使河床渐渐增高,河道变得狭窄。泥沙淤积于都江堰,如遇特大洪水,都江堰防洪能力将大大减弱。另外,岷江泥沙随江水流入长江,将加重长江“肠道”泄洪能力的负担。

  “黑水河比以前浑浊多了。”河对岸茂县曲谷乡二布寨村二组村民陈开复说,他在这里住了20多年。据他回忆,去年3月,柳坪电站开建,弃渣倾倒在这里。从那时起,便尘灰飞扬。他的蔬菜地也笼罩在尘土之中。记者看到,菜地中硕大的红辣椒蒙上厚厚的灰土。陈开复说,尽管这里位于公路旁,但以前没那么多灰。两年前还能下河游泳,而现在不敢去了。

  【建设方说法】负责柳坪电站管理工作的阿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水公司)总工程师周维在电话中表示,他们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水土保持标准,前段时间还专门派人去检查过水土保持情况”。对于柳坪电站的弃渣行为,他表示并不知情。但“将立刻派人去了解情况”。随后,阿水公司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的李涛接受了采访,他表示,阿水公司有近25公里的建设线。由于监督力度不够,弃渣处理不规范,他感到很抱歉。他表示在汛期后,将把水下的弃渣打捞上来,并按要求整改防护墙。对于乱倾倒弃渣的承包商,阿水公司将按规定对他们处以2000-15000元的罚款。

  第3站 杂谷脑河流域

  杂谷脑河流域是岷江右岸从成都到阿坝州的必经之地。这里有众多的水电站,包括古城水电站、薛城水电站、狮子坪水电站等。

  【场景一】古城水电站4号弃渣场灰色、淡绿色的工程弃渣,在杂谷脑河边1米远处,堆有七八米高。在弃渣堆边缘,浆砌石挡墙如同一块盾牌,将弃渣挡在杂谷脑河外。这些挡墙由石头砌成,高约3米。

  【场景二】狮子坪水电站渣场这是本次调查中所见的最大弃渣场。渣场外砌上了浆砌石的拦渣堤。行走在堤上,堤岸宽1米有余。狮子坪电站工程师告诉记者,堤岸顶部宽1.4米,下面宽2米,整个拦渣堤表长704米。这个砌渣场已完成施工,正准备恢复耕地。渣场面上覆盖了一层土壤,可以看见一些零星杂草从土壤里探出头来。

  【管理者说】江小华表示,以前他非常担心杂谷脑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现在建设方所做的工作虽然存在不足,但相比其它地方,防护已有一定成效。工程的建设和水土保持应该怎么平衡?成都山地所研究员王玉宽说,大自然的报复是可怕的。在水电项目规划和发展中,应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充分重视每一项水电工程项目的生态问题,做到开发和水土保持并重,才是科学的发展。

  【建设方说法】杂谷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杂谷脑河也曾经历过水土流失的严重局面,但目前他们非常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修建渣场前,便将土地表层剥离出来,等工程完成后,将泥土运还到弃渣上面,恢复该地的植被。“现在可以在狮子坪水电站渣场上种白菜了。”工作人员笑呵呵地说。

  蚂蚁咬大象的尴尬

  在两天的考察中,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问题凸现。在部分电站水库附近,可以看见裸露的山岩不时出现在青翠的山体上,如同一块块大“疤痕”。这是采石后留下的痕迹。江小华说,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牟取利益,违法开采石料,造成山体大量裸露。这些受破坏的山体极易被风蚀水蚀,也容易造成泥石流、滑坡等恶性水土流失。这种类型的破坏数量众多且分散,非常不容易监管。笔者也看到,正在建设中的都汶(都江堰-汶川)高速公路一路穿山越岭,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都汶高速太平驿水电站厂房和映秀水电站厂区段,沿岷江左岸,一堆堆修建高速公路留下的弃渣从公路上倾倒而下,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直接侵入岷江水中。令江小华更担心的,还有岷江流域乡村公路的建设、矿山的开发,“如果再不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水土流失将更严重”。

  监管在水土流失前缺“刚劲”

  “只要下大雨,我就紧张得失眠。”茂县水利局副局长贾锋说到水土流失,十分头痛。茂县境内水电站众多,如吉鱼电站、金龙潭电站、天龙湖电站等,很多水电项目因为是径流引水式,需要开山凿道,留下不少弃渣。由于弃渣不能堆在农民的良田上,很多水电站都把弃渣堆在岷江边。他也发现很多电站建设没有水土防护措施,但监管起来非常吃力。“第一难是罚款力度太轻,效果不大。”贾锋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最高的行政处罚不超过2万元,但在茂县,相当多的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均上亿元,罚款额对工程建设单位来说,震慑效果微乎其微。“即使罚了款,一些建设单位依然我行我素。”贾锋摇头道。

  他认为,监管乏力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具有停业整顿权。如果建设单位没有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其进行了罚款,根据有关规定,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水土流失恶果严重,责令停业治理需要报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中央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停业治理,须报请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茂县境内的工程项目多为省级项目。“要想报请停业整治,很费周折。”贾锋无奈地说。

  人手缺乏也是监管难的因素之一。茂县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的工作人员目前仅两人,其中一人还被抽调到防汛指挥部,而这名工作人员要负责整个县水土流失的全部监管工作。

  监管难,也是江小华的切肤之痛。他表示,很多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评价报告时,都有很好的水土保持方案。但项目审批通过后,在工程建设中,很多水土保持措施却得不到有效落实。“三同时”没有同时进行,一些企业“先弃后治理”,工程完工后才把弃渣拦起来,很多弃渣遇到暴雨直接流进岷江。还有些企业随意更改水土保持方案,不按审批地点堆放,还有的弃渣量远远超过渣场容量,弃渣溢出渣场,造成流失和污染。省水保局毕竟人力有限,即使发现违法行为,最高的处罚力度对施工单位的影响,如“蚂蚁咬大象”。要长期有效监管建设施工单位的水土流失,江小华觉得捉襟见肘。

  《水土保持法》修订不能再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目前在水土保持工作中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现象,修订迫在眉睫。”江小华认为。各地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大量增加,使得水土流失问题越来越突出。严峻的现实需要对现行法律进行修订。《水土保持法》自1991年颁布实施,如今已15年。现行《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对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加剧水土流失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不够,应制定更具体的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对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有效打击,避免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减轻对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构成的巨大压力。

  江小华透露,国家水利部已着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目前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良好。9月底,水利部已在成都召开修订前期工作的第七次会议。

  据了解,本次修订将进一步确立水土保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强化政府的水土保持管理职能,规范水土保持的管理行为,进一步协调经济建设、水土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落实开发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加强对法律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对不履行法律义务、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行为提出明确、有效的处罚措施。

  江小华认为,在修订中应加大处罚力度,如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重点项目,赋予相关部门否决项目的权力。同时,罚款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给予破坏造成的损失按一定比例幅度和一定倍数进行处罚,强化建设单位责任。

  “等不起的,不只是岷江流域。”江小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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