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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无明确征收办法 湖北每年少收2个亿
时间: 2008-03-22  点击率: 841034

    荆楚网2008-03-20消息(记者张帆)20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没有出台明确规定和办法,三峡电站、丹江口水库等用水大户水资源费征收困难,仅三峡电站一项就造成我省每年约2亿元水资源费征收缺口。
  水资源费是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资源管理保护的重要资金来源,但一直存在着征收难的问题。2007年,全省水资源费计划应征收额为5至6亿元,实际仅入库1。7亿元,一些企业水资源意识薄弱和部分用水大户无明确缴纳办法是征收难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在去年的水资源费收取过程中,由于一些企业拖欠费用,部分用水大户因各种原因未缴纳,使得我省水资源费入库金额远远低于计划。省水利厅一负责人说,三峡电站是直接从长江取用水资源的大型企业,但目前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如何征收,国家尚没有明确规定和办法,这样就造成了我省每年约2亿元的缺口。此外,一些企业水资源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水也是国家控制的资源,以增加成本为由拒缴水资源费,造成了征收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交纳水资源费,以取得取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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