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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
我国将对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年度公示 |
关键字:流域,水污染,防治,公示
时间: 2004-01-30 点击率: 1124103 |
摘 要: 环保总局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进展情况,以使公众充分了解我国的环境状况,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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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进展情况,以使公众充分了解我国的环境状况,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保。
据了解,公示将从2003年度的进展情况开始。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防治计划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将总结重点流域各省、市及相关部委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编制每一年度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综述,上报国务院,并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据专家介绍,重点流域、海域的范围包括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流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东线,以及环渤海地区。涉及河南、河北、安徽、山东、山西、江苏、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四川、云南、贵州、湖北、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共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些地区在我国的人口总量和经济总量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
根据环保总局的安排,公示的内容主要是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三河三湖”流域干流、主要支流及渤海的达标和水质改善情况;18省份流域水(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污染防治项目完成情况。
相关部门对开展重点流域、海域水(海)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情况,对于“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的有关政策及资金的落实情况也将予以公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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