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综合新闻 |
江泽慧呼吁:湿地不应成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 |
关键字:湿地
时间: 2004-02-02 点击率: 1150907 |
摘 要: 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30日在有关座谈会上呼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与湿地保护矛盾日益突出,建议国家将湿地保护列为专项生态建设工程,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力度。
|
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30日在有关座谈会上呼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与湿地保护矛盾日益突出,建议国家将湿地保护列为专项生态建设工程,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力度。
江泽慧是在全国政协人资环委30日举行的“国际湿地日”座谈会上提出这一观点的。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在抵御洪水、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等方面有着其他生态系统不可代替的作用和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我国湿地类型多、面积大,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全国天然湿地总面积为3620万公顷,目前全国约有40%的天然湿地已纳入353处保护区管护范围。
2003年8月和11月,全国政协人资环委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林业局联合组成“进一步加强我国湿地保护”专题调研组,分别对黑龙江、吉林两省和山东、江苏、上海三省市当前湿地的保护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显示这些地区在湿地保护方面面临如下问题:认识不足,湿地保护机构不健全,法规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管理力度不能满足湿地保护的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与湿地保护矛盾突出。调研报告特别提到,在松嫩平原,乌裕尔河流域湿地自然来水量由建区时的4亿立方米减少到现在的1亿立方米。吉林向海保护区核心区内人畜活动严重干扰湿地生态系统。
全国政协调研组提出,保护好湿地对实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尽快制定保护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设立湿地专项生态建设工程,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加快制定湿地恢复相关政策;建立湿地生态用水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湿地科研与资源监测能力建设。
(来源:新华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