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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
李学勇指出要关注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问题 |
关键字:科技
时间: 2004-08-19 点击率: 1158092 |
摘 要: “修订《科技进步法》是我国科技工作的一件大事。在修订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广泛地听取科技界、企业界、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在新的形势下更加有效地保障和促进科技发展,促进科技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也是依法治国、科技工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在包头市进行《科技进步法》修订调研征求意见时如是说。 |
“修订《科技进步法》是我国科技工作的一件大事。在修订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广泛地听取科技界、企业界、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在新的形势下更加有效地保障和促进科技发展,促进科技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也是依法治国、科技工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在包头市进行《科技进步法》修订调研征求意见时如是说。
李学勇指出,《科技进步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创造了尊重科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和环境,提升了我国科技能力,增强了原始创新能力,推进了科技体制改革。现在,我国科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家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进入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科技进步法》作为调整和完善科技进步的基本法律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在修订中要充分体现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反映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科技进步的需求;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突出体现时代特征;既要强调发展,也要注重规范,如信息安全、生物安全等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既要调整科技工作本身,也要促进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既要适应国内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也要有全球视野,抓住国际机遇。
李学勇听取了包头市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的汇报和建议后指出,《科技进步法》修订好了,可以使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更好地落实到基层。他希望经济欠发达地区科技界、企业界提出更多的建议,使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对地方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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