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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
国家环保总局通报阿拉善右旗严重生态破坏案 |
关键字:生态
时间: 2004-08-20 点击率: 1346393 |
摘 要: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日前通报了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发生的一起严重违法进行农业开发造成严重生态破坏案件。他指出,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难以逆转。要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关系,防止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新的、严重的生态破坏。 |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日前通报了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发生的一起严重违法进行农业开发造成严重生态破坏案件。他指出,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难以逆转。要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关系,防止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新的、严重的生态破坏。
据潘岳介绍,内蒙古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公司)在没有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没有履行开发项目需要办理的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仅凭与阿拉善右旗政府签订的开发合同,就于2001年8月启动了计划占地4万亩(含已经开发的1万亩)、投入经费3000万元的大型农业开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绿洲公司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盲目引种,致使开发种植接连失败,而且在没有具体种植计划的情况下就一次性大面积开荒,直接导致大面积撂荒,土地裸露2100亩,从现场情况看,生态破坏现象十分突出。已修建的8横9纵的道路,宽度为8~12米,现已全面沙化;在开发前期一次性开发而大面积撂荒的土地也已沙化、活化。
潘岳说,该区域年水资源可开采量仅为917.66万立方米。按水资源平衡可持续开发,项目区可灌溉土地面积不能超过2.5万亩,而且必须是节水灌溉。但实地调查发现,开发区域内目前主要的灌溉方式是漫灌,如果按照签约4万亩的面积全部开发,当地水资源将遭到永久性破坏。
潘岳指出,国家环保总局接到环保志愿者的举报后,立即派员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依法对这起由于违法开发造成的严重生态破坏案件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督促阿拉善盟环保局对绿洲公司依法处理,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上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由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进行审批;并督促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潘岳强调,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改善生态环境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坚决扭转边建设、边破坏、建设赶不上破坏的局面。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难以逆转。西部各地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准确理解西部大开发的科学内涵,把环境保护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根本保障,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防止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新的、严重的生态破坏。对已造成破坏的,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恢复工作。
潘岳同时指出,环境保护涉及方方面面,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广大环保志愿者是推动环境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希望广大环保志愿者继续关注生态环境问题,与环保工作者并肩战斗,共同监督那些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于不顾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行为,保护好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生态家园。
(来源:中国环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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