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改善生态重在保护湿地 |
关键字:生态
时间: 2004-06-29 点击率: 1384480 |
摘 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把湿地保护作为改善生态的重要任务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把湿地保护作为改善生态的重要任务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
通知要求,凡是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对开垦占用或改变湿地用途的,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通知指出,对涉及向自然湿地区域排污或改变湿地自然状态,以及建设项目占用自然湿地的,行政审批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严格审批。
通知还指出,我国湿地处于需要抢救性保护阶段,努力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是当前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有效的措施。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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