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网络介绍 CERN新闻 规章制度 在研项目 论文与出版物 学术动态 生态知识 人员招聘 人员组成 English

    CERN新闻
   综合新闻
   科研新闻
   国际前沿
   友好往来
   大事记
   中国生态大讲堂
   CERN科技贡献奖
   CERN综合评估
   国际长期生态学会议资料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IUCN生态系统管理简报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我国将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
关键字:生态   时间: 2003-04-11  点击率: 1391954
  摘 要: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邹声文 胡涛涛) 国家环保总局将选择部分地区作为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2003年4月至2005年6月。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目标、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期限及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等做出了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生态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试点范围和内容。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择10%左右环境监察能力较强、工作基础较好的市、县,按不同的生态环境类型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以资源开发项目和开发建设活动(包括草原、湿地、矿山、土地资源等)、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生态功能区、海岸地区、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等)、小城镇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畜禽养殖等生态环境监察为重点内容。

通知指出,各地环保局(厅)应把环境监察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把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察制度与加强执法结合起来。各地要以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区的生态保护工作为目标,瞄准突破口,以点带面,积极推进;要着力查处生态环境破坏案件,解决突出生态问题,力求取得实效。



相关文章:
鄱阳湖流域生态系统管理学术研讨会(6.20-6.22)预备通知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第11次工作会议和学术交流会议程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第十一次工作会议和学术交流会简讯

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哈尔滨园区认真学习、讨论路院长讲话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将提升科技创新力度
《热带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研究》第9集出版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在知识创新工程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江源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立
试论生态环境需水量
城市化实践中的生态底线――李文华院士谈城市生态学对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指导意义
相关文章分页:  共 69 页 689 条记录 9 3[1][2][3][4][5][6][7][8][9][10]4 :

[关闭窗口]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 版权所有
| 网络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