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环保潜台词
无论是软性调控的持续走强,还是寻找环保与企业变对抗为利益交叉点的制衡,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将发生根本转变。
今年“两会”最热门话题之一,就是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而所谓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是公众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自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此顺理成章地推导,我们也就不难理解环保力量的突然“雄起”。
“环保风暴”只是政府亮出“和谐社会”的一个提前铺垫。
这也不由得让人联想起不久之前在中国土地上渐刮渐猛的另一场风暴——“土地风暴”。先是开发区土地市场迎来了政府的铁腕治理与整顿,紧接着各地有关“大学城”的建设用地也纳入其中。在这一轮的土地检查中政府还罕见地动用了高端仪器——“用卫星遥感一查,哪里的耕地上起了楼,我们就奔赴哪里。”一位参与检查的干部说。圈地热遇到了政府严格土地审查这股冷空气。
而自开展系列环评执法行动以来,环保总局也已查处了一大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甚至投产的项目。截止到2月25日,共清查了电站项目388个,清理出违法开工项目共计139个,其中火电项目46个,水电项目93个。而这些无疑都是去年我国投资过热的行业。
这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向人们透露出这样一种信息:治理经济过热,维持社会稳定,政府对经济生活的把握及纠偏将更多的通过对环境、资源的法制化管理等手段进行调衡。
软性调控持续走强
在美国,其环保法主要有两部:《清洁水法》和《清洁空气法》。美国环保局用它来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及健康,改善环境的质量;对于环保行业来说,这些法律也是惟一的依靠和最终的准绳。而严格注重环保、资源的另一重要潜在作用就是有效的对经济生活的全面调衡,这是所有企业行为,所有经济活动都不得超越的一条底线。
在美国,产业的升级和转移受环保法律和环保意识的影响,政府一般不会提出“某个地区适宜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议,但政府会用资源、环境的门槛影响企业的选择。
从“环评法”的出台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政府这一同样的意图。“环评法”的出台无疑对任何行业中的任何企业都设置了一道环境的准入门槛,任何投资、立项都得先考虑这道门槛可能带来的成本与风险,这本身就起到了一种全面调控和市场规范的作用。
职能归位的梦想与障碍
在软性调控走强的这场新变革中,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他的问题大可的交给市场去消化,而不再是过去的硬性计划。这不能不说是政府在重新寻找他们在经济生活中的定位。
那么在我国,这个“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意识与职能是否能尽快到位呢?
其实从第一部环境法的诞生直至今日,我国环保领域的法律框架已日趋完善。关键是相关的政策、制度、法规能否真正落到经济生活之中。关注环保产业的人们都清楚,环保的潜在空间、潜在市场很大,但是如何将其转化为现实需求?这也需要有关政府通过设立标准,严格执法,增加监督监测频次,形成外部压力,将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潜在需求转为现实需求,创造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从“环境-环保-环保产业”到整个经济生活,每一个层面都需要政府意识、职能的转变与归位。
长久以来环保部门在中国都只是图有空名并无实权,它所下达的命令和规章也经常遭到经济发展部门的拒绝,或被地方官员忽视,而被忽视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必须先解决经济发展”。
但从不少发达国家的经历来看,环境的治理并未影响其经济的发展,反而成为一种促进原有经济模式提升的助力,解决了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
据社科院社会与环境研究室副主任李宇军对《环球财经》记者介绍,日本是亚洲最先步入世界现代化的国家,但现代化发展也给日本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本由此开始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日本政府也因此采取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实行了较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和标准,经过近10年的治理,日本的环境得到了恢复,日本的环保产业也发展迅速,并占领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市场。而日本在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过程中派生出的新技术,甚至带动了新的产业发展以及原有经济模式的转型。
其实真正使中国环保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是依旧僵化的体制,是国有企业、政府力量依然在经济生活中唱主角。
于是我们看到了“绿色GDP”的出台,看到了从“风暴”到“长效机制”的呼声。从“科学发展观”到“和谐社会”,中共执政的理念逐渐在淡化GDP的意义。这无疑触动了“后改革开放时代”政府意识及职能的转变及归位,将对我国的经济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
(作者:王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