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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
青海湖向生态恶化宣战 |
关键字:青海,生态
来源: 中国环境报
时间: 2005-04-07 点击率: 1324519 |
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保护优先思想、整合各部门资源、制订专项规划、严格项目审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生态建设、做好水资源规划、推动公众参与、步入法制化轨道,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动作,预示着我国最大内陆咸水湖———青海湖开始向生态恶化宣战。 在日前召开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青海省副省长苏森表示,保护青海湖湿地是我国对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公约《拉姆萨公约》的重要承诺,也是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环湖各地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保护优先的思想,紧紧围绕青海湖流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整合各地各部门工作资料和数据资源,在制订涉及青海湖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风景名胜区旅游等方面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订《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做好重点项目前期研究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建设,在重大项目立项审批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依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依法淘汰污染严重、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建设项目随意占用草原、林地及滥采砂石土料,认真实施流域内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和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做好流域内水资源规划,对水资源利用实行严格管理,增加入湖水量。
苏森认为,要从根本上防止青海湖生态环境恶化,必须尽快建立完善全流域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健全联席会议、联络员和信息通报制度,发挥好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牧民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环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查处流域内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保护好全流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确保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步入法制化轨道。
“十五”以来,随着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青海湖流域局部区域生态环境开始有所好转,但由于新旧环境问题的交替叠加,环湖地区的生态问题依然突出,除自然因素造成青海湖生态环境恶化外,人为的破坏和污染仍在加剧,草原过度放牧、偷捕湟鱼、垃圾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局部地区还十分严重。
青海湖及其流域有着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早在1992年,青海湖即被列入《拉姆萨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青海湖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8月,青海省人大颁布实施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青海湖及其流域成为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大重点区域之一,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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