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科技贡献奖励办法
(2014年3月20日经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科学委员会表决通过)
为了鼓励在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生态站和中心的研究与管理人员奋发进取,致力于野外科技事业,促进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与示范人才成长,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名称:本奖项名称为“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科技贡献奖”。
第二条 奖励性质:本奖项为由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的科学技术奖,本奖项由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科学委员会负责管理。
第三条 评选范围:在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生态站、分中心和综合中心开展生态系统监测、研究、示范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科技人员。其中,科研人员应在科学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学术贡献,管理人员应在监测、示范、数据管理或站区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或良好的社会影响。
第四条 评选周期: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在偶数年评选。
第五条 授奖名额:每届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
第六条 奖励: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告获奖者所在单位。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通过单位推荐方式产生参加评奖的候选人。推荐单位为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生态站、分中心和综合中心所依托的研究所或研究中心,每个生态站、分中心或综合中心各限推荐1人。推荐材料应在偶数年4月15日前交到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科学委员会秘书处;
2、受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科学委员会委托,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贡献评议和投票。评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投票,当选候选人得票应超过半数;
3、评选结果在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网站上公示15天,若有实名举报或质疑,奖励评审委员会在推荐单位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应再次评审;
4、评审出的获奖者由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科学委员会批准和表彰。
第八条 本奖励办法由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科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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