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江水利委员会透露,新近审查的《长江防洪规划》提出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总体目标。即经过50年左右的奋斗,到21世纪中叶完成现有5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的基本治理。
据规划,到2010年,长江上中游三分之一的水土流失地区将得到治理,面积达16万平方公里;到2020年,将完成长江上中游29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作为减轻长江洪水灾害的一项根本性措施,长江上中游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将加快进行。
长江流域严重的水土流失曾导致大量泥沙下泄,淤积江河湖库,使河床抬高,湖泊面积日益减小,调洪行洪能力大大降低。如长江中游的洞庭湖,1949年至1984年因水土流失进入洞庭湖沉积的泥沙年均约1亿吨,加上人为围垦,使湖面以每年5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减小,从1949年的4350平方公里、容积293亿立方米,减少到1984年的2691平方公里和174亿立方米,湖泊面积缩减近2/5,蓄水能力降低了40%。
“治理水土流失是江河治理、防洪减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水土保持专家、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甲均说,水土保持可以增加长江流域各河流上游地区的水源涵养能力。即经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通过森林植被的林冠截留,枯枝落叶层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拦蓄,增加土壤入渗,减少地表径流,削减洪峰流量,延长汇流时间,起到防洪减灾的效果。目前开展的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研究表明,水土保持工程可减少地表径流流量的8%至10%,滞洪削峰20%,增加枯季水量7%。与此同时,治理水土流失还可阻止泥沙下泄,减少河道、湖泊和三峡工程等干支流水库的泥沙淤积,维护其行洪能力、防洪库容的相对稳定,并为水利工程的运行提供可靠保证。
根据计算,如果对长江上游35万多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全部实施治理,将减少泥沙7亿多吨。如果对长江流域55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全部实施治理,拦蓄水量能力将达到约280亿立方米,减少泥沙近11亿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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