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日前提出,今年要全面贯彻实施《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强流域污染整治,强化生态环境监控,促进全省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此,海南省要求,要认真制订2005年生态省建设计划并做好监督落实。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新型工业的要求,以项目带动引导发展循环经济,在糖厂、水泥厂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个行业建立循环经济示范点。会同省统计、林业等部门建立绿色GDP考核体系并推广实施。
加强污染防治和现场督察,遏制“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污染反弹,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确保省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全面达标。开展环保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控制排污总量。加强对规划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防治养殖污染。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改革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开展“环评法”实施执法检查,规范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批,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研究起草海南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履行环保部门对省内规划环评的监督权,推动省规划环评的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察工作,落实“三同时”制度。
继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的调查监测,从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督管理入手,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深入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加强外来物种入侵调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调研和投资渠道调研,提出管理体制和投资渠道意见,开展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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