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确保“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实现,国家环保总局确立了生态保护工作的新思路,即以历史性转变为契机,以维系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功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以生态措施推进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生态质量评价为手段,以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为载体,以村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合纵联横,提出了三线展开、三区推进、三项并举的战略。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国家环保总局思想作风整顿整改通报会上了解到的。 针对不适应历史性转变要求的主要问题,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了8项主要任务:一是以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主导功能,指导产业科学布局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以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的建设和保育为主体,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功能。三是以遏制人为破坏生态环境为重点,强化对各类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监管,包括矿山开发、煤田开采、水利工程、生态旅游、农垦和伐林等活动。四是以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为载体,积极引导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改善区域生态质量。五是以开展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为切入点,强化对农业环境的监管,包括对农药、化肥、地膜污染等监管,同时应加强对污灌区和工业遗弃地土壤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加强对有机食品、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的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生产。六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治理垃圾、污水、畜禽污染和面源污染问题,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七是以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为目的,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效保护物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工作,并积极做好相关的立法工作。八是以履行生物安全议定书为依据,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有害入侵物种和病原微生物的安全管理。 生态保护工作要在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上找准切入点,在预防上下功夫,形成特色,提高工作水平。为此,自然生态保护司确定了目前的5项重点工作:一是抓住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并千方百计将其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做好农村畜禽养殖、垃圾和污水的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努力改善村镇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二是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农产品安全。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开展对农田土壤环境的例行监测和质量评价,加强农药和地膜等对土壤污染的监督管理。三是积极推进生态省(市、县)、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努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四是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区域法》、《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物种资源保护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的制订及出台工作。五是抓紧完成生态功能区划工作,为国家划定国土空间开发主导功能区奠定基础。开展全国生态环境质量、区域生物多样性和城市生态质量评价工作。同时,生态保护工作要重点抓好立法、规划、监督、示范、评价、科研6个环节,让生态保护工作更加卓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