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网络介绍 CERN新闻 规章制度 在研项目 论文与出版物 学术动态 生态知识 人员招聘 人员组成 English

    CERN新闻
   综合新闻
   科研新闻
   国际前沿
   友好往来
   大事记
   中国生态大讲堂
   CERN科技贡献奖
   CERN综合评估
   国际长期生态学会议资料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IUCN生态系统管理简报

 国际前沿
“维护生态安全”首入环境资源立法
关键字:生态安全,环境,资源   来源: 人民日报   时间: 2005-04-01  点击率: 1133385

   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4月1日起施行。

  “固废法”修订是自1996年4月1日该法实施以来,立法机关首次对其作全面修订。修订案共91条,与77条的原法相比,增加了许多重要内容,同时对原有的制度和措施做了重要修改和补充。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修改和补充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维护生态安全”首次进入中国的环境资源立法,保障国家稳定、协调发展;明确提出了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则,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全面落实污染者责任,保障公民环境权益,公平享有和使用环境;首次将限期治理决定权明确赋予环保部门,合理配置权力;农村固体废物防治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关注保护与改善农村环境;完善管理措施,严格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加强固体废物进口分类管理,体现了中国入世承诺和WTO规则要求。

相关文章:
环保风暴奏响我国环保事业的新乐章
“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与环境问题研讨会”通知
我国西北生态环境总体呈恶化趋势
长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专访:由“点”到“面”治理农业污染
“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与环境问题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联合国千年项目环境可持续性报告发布
“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确定
西方八国集团环境与发展部长会议在英国召开
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山东为近海鱼类营建“人造家园”
相关文章分页:  共 20 页 198 条记录 9 3[11][12][13][14][15][16][17][18][19][20]4 :

[关闭窗口]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 版权所有
| 网络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