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江表示,中国将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承诺的义务,同时希望发达国家在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中国政府将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指导原则。将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取行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变不可持续的奢侈消费方式,走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道路。
中国政府主张,要正确把握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平衡。减缓和适应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前进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今后的谈判应当加快适应方面的进程;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技术开发与转让的必要性,把重点放在具体行动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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