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网络介绍 CERN新闻 规章制度 在研项目 论文与出版物 学术动态 生态知识 人员招聘 人员组成 English

    CERN新闻
   综合新闻
   科研新闻
   国际前沿
   友好往来
   大事记
   中国生态大讲堂
   CERN科技贡献奖
   CERN综合评估
   国际长期生态学会议资料
   生态系统研究与管理简报
   IUCN生态系统管理简报

 中国生态大讲堂
我国将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
关键字:生态   时间: 2003-04-11  点击率: 1400570
  摘 要: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邹声文 胡涛涛) 国家环保总局将选择部分地区作为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2003年4月至2005年6月。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目标、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期限及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等做出了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生态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试点范围和内容。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择10%左右环境监察能力较强、工作基础较好的市、县,按不同的生态环境类型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以资源开发项目和开发建设活动(包括草原、湿地、矿山、土地资源等)、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生态功能区、海岸地区、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等)、小城镇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畜禽养殖等生态环境监察为重点内容。

通知指出,各地环保局(厅)应把环境监察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把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察制度与加强执法结合起来。各地要以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区的生态保护工作为目标,瞄准突破口,以点带面,积极推进;要着力查处生态环境破坏案件,解决突出生态问题,力求取得实效。



相关文章:
生态环境仍在恶化,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环境与能源挑战
美国长期生态研究网络新增两个海洋研究站,网络研究站总数扩大至26个
恢复生态学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学术讨论会举办
国家环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全国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
专家呼吁保护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健康
中科院院士建议全面遏制氮对生态的破坏
研究表明农业贸易自由化影响农村生态环境
旅游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
应对生态难题 我国计划用十年时间建成"模型黄土高原"
林业援藏使西藏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相关文章分页:  共 69 页 690 条记录 9 3[11][12][13][14][15][16][17][18][19][20]4 :

[关闭窗口]
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 版权所有
| 网络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